第十週神人的神聖權利 ─ 有分於神的神性
2023 夏季訓練:
在主顯現以前,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
第十週 神人的神聖權利 ─ 有分於神的神性
前言
人是按著神的形像,照著祂的樣式所造的。(創一 26。)然而,人在被造的時候沒有神的生命。但如今我們既是神人,由神所生,成為神的兒女,我們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,甚至在生命、性情和彰顯上(但不在神格上)成為神。『有分於』一辭的意思不只是有分,更是有分而得著享受。這指明我們有所得著,並且我們享受我們所得著的。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,有分於神的神性,不是有分於天堂。我們能有分於神的神性,就是有分於神。
真理要點(鳥瞰)
壹 神人的神聖權利:
①成為神人的初步
②神的兒女的權利
貳 有分於神的神性:
①有分於神的生命
②有分於神的性情
③有分於神的心思
④有分於神的所是
⑤有分於神的形像
⑥有分於神的榮耀
⑦有分於兒子名分
⑧有分於神的顯出
⑨有分於神的樣式
⑩有分於神的種類
經歷應用(操練)
人可能得罪我們到極點,但我們不會恨他們,卻仍然愛他們。這不是屬人的,乃是神聖的。這不是在人的水準上愛人,乃是在神聖的水準上愛人。我們能作許多事並彰顯許多事,是別人所不能的,因為我們有神的神性分賜到我們裏面。我們能赦免並忘記。只有神能藉忘記而赦免;(來八 12;)人作不到這個。因著這分賜,我們就能像祂一樣的赦免。當我們赦免,我們就忘記了。這不是人性的美德;這乃是神聖的屬性。
負擔
主所給我們的一個新的發表:『有分於神的神性。』這語言非常奇特,也很美妙。在神生機的救恩裏,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,能有分於神的神性。神的生命已經分賜到我們的生命裏,祂的性情正作到我們的性情裏,祂的心思正作到我們的心思裏,我們甚至也有祂神聖的元素,就是祂追測不盡生命之豐富的元素,來變化我們的全人。
我們有分於神的神性,意思就是祂要使我們成為祂。祂正在使我們在神的生命、性情、思想和彰顯上成為神,但我們當然無分於祂的神格。
【鳥瞰】
要看見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,能有分於神的神性,就是有分於神;成為神人的第一步,是在靈裡由基督而生,有祂神聖的生命和性情,既是神人由神所生,成為神兒女,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,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成為神。神人能有分於神性不同方面;有分於神的生命:這生命是神的內容和神的流出;有分於神的性情:這是神的所是,聖別是祂性情;有分於神的心思:祂膏油塗抹時,啟示神的心思;有分於神的所是:憑神所是被變化:有分於神的形像,基督乃神的像,彰顯神所是;有分於神的榮耀,有分於神兒子名分,神的顯出,神的樣式 ,神的種類。
【總結】
人可能得罪我們到極點,但我們不會恨他們,卻仍然愛他們。這不是屬人的,乃是神聖的。這不是在人的水準上愛人,乃是在神聖的水準上愛人。我們能作許多事並彰顯許多事,是別人所不能的,因為我們有神的神性分賜到我們裡面。我們能赦免並忘記。只有神能藉忘記而赦免;人作不到這個。因著這分賜,我們就能像祂一樣的赦免。當我們赦免就忘記了。這不是人性的美德;這乃是神聖的屬性。在神生機的救恩裡,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信徒,能有分於神的神性,意思就是祂要使我們成為祂。祂正使我們在生命、性情、彰顯上成為神,當然無分於祂的神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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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及至1時候滿足,神就差出祂的兒子,由2女子所生,且生在3律法以下, 5要1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好叫我們得著2兒子的名分。
4節 註1: 指舊約時期的完結;發生在父所豫定的時候。(2。)
4節 註2: 指童女馬利亞。(路一27~35。)神的兒子由她而生,成了女人的後裔,如創三15所應許的。
4節 註3: 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,如路二21~24、27所啟示的;祂也守律法,如四福音所啟示的。
5節 註1: 神的選民被律法圈住,受其監護;(三23;)基督生在這律法以下,要把他們從這律法的監護下贖出來,使他們得著兒子的名分,成為神的兒子。因此,他們不該回到律法的監護下,受其奴役,如加拉太人受誘惑所作的;乃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裡,在基督裡享受那靈生命的供應。
5節 註2: 基督的救贖是將我們帶進神兒子的名分裡,使我們能享受神的生命。神的經綸不是使我們成為守律法的人,遵從律法的誡命和規條,這律法只是為暫時的目的所頒賜的。神的經綸乃是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,承受神應許的福,這應許是為神永遠的定旨所賜給的。神永遠的定旨乃是要得著許多兒子,作祂團體的彰顯。(來二10, 羅八19。)因此,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,(弗一5,)又重生我們成為祂的兒子。(約一12~13。)我們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裡,好成為祂的後嗣,承受祂為永遠的彰顯所計畫的一切;我們不該寶貝律法,而岔到猶太教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