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週 凡所作的,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
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羅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
西3:17 凡你們所作的,無論是甚麼,或說話,或行事,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,藉着祂感謝父神。
腓2:9 所以神將祂升爲至高,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
腓2:10 叫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在耶穌的名裏,萬膝都要跪拜,
約5:43 我在我父的名裏來,你們並不接受我;若有別人在自己的名裏來,你們倒要接受他。
約14:26 但保惠師,就是父在我的名裏所要差來的聖靈,祂要將一切的事教導你們,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
弗4:29 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,只要按需要說建造人的好話,好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。
(五)凡所作的,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
宇宙間最高、最大的名,乃是耶穌的名(腓二9~10)。主雖倒空自己,顯為人的樣子,降卑自己到極點,但神將祂高舉到至極。祂藉此得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遠超過一切受稱之名。從基督升天以來,歷史上從未有一名比主耶穌的名更高。這名乃是主耶穌在祂身位和工作上,一切所是之總和的表明。
『在主耶穌的名裏』實際上是指『在主自己裏面』,因為名是指人位(西三17)。在主耶穌的名裏,意思是神將祂的兒子託給我們;我們有分於祂的名;並且主將祂自己賜給了我們,同時祂肯承認我們在祂的名裏所作的一切。在主耶穌的名裏,就是我們與祂是一,並且我們在祂裏面,祂也在我們裏面。在主耶穌的名裏,就是在祂的人位裏,亦即在祂自己裏,並在祂一切所是的範圍和元素裏。我們應如此憑主而活,並讓主活在我們裏面。
在主耶穌的名裏作每一件事,必須是我們基督徒生活基本的一面。我們應當能說,我們是在主的名裏作我們日常普通的事並實行在召會中的事奉。這樣的事奉必定是主發起的,也必定是照著祂的心意。建造召會的事奉乃是將神聖生命供應給人的事奉。因此,我們的說話,我們所有的話語都必須在主耶穌的名裏;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,只要說實話,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。
約翰福音清楚指明我們應當在主的名裏禱告(十四13,十五16,十六24,26)。許多基督徒不知道信徒應該在主的名裏禱告。在主的名裏禱告,意思是我們聯合著主而活,與主聯合,讓神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。當我們在主的名裏禱告,主就和我們一同禱告。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裏,主耶穌明明的點出來,那些在祂裏面活著,在祂的名裏禱告的人,他們的禱告就是成全神旨意的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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